一、存放物品的處置
假如存放物為通常物品,應請存放人說出明細,簽字承認,并寫明來取時間,準則上不應超越三天。假如超期未取,應將物品上交班長,并做好具 體的值勤記載。關于寶貴物品,應含蓄回絕,如對方懇求代為保管,不得超越一天,并請其承認簽字。如超期未取,應將物品上交班長,并做好具體的值勤、交接記 載。服務熱線:0769-85539018
聯 系 人:180-2919-9518/毛先生
地 址: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科創路96號聯科創研中心1棟703室
電話
0769-85539018
電話
180-2919-9518
二維碼
添加微信二維碼
公眾號
微信公眾號
手機站
訪問手機站網站